消防设施、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,山西康养集团物业管理公司被罚:物业管理

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(山西)信用公示栏获悉,10月30日,山西省康养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“山西康养集团物业管理公司”)收罚单,其处罚类别为“罚款”,处罚机关是太原市万柏林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管理

消防设施、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<strong></p>
<p>物业管理
</strong>,山西康养集团物业管理公司被罚:物业管理

罚单内容显示,山西康养集团物业管理公司的违法事实是:消防设施、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物业管理 。对此,太原市万柏林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,对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。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万消行罚决字﹝2025﹞第0097号。

消防设施、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<strong></p>
<p>物业管理
</strong>,山西康养集团物业管理公司被罚:物业管理

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,山西省康养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,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,法定代表人阮枭,由山西省康养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物业管理 。山西省康养集团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08年,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,法定代表人白景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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