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8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物业服务。这部关乎每个城市居民生活的法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,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变化是明确规定“居委会协助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,协助调解物业纠纷”。这标志着我国基层治理现代化迈出关键一步,为破解物业纠纷难题提供了制度性解决方案。
物业服务收费的问题,一直是物业与业主之间存在的矛盾物业服务。当前,许多小区面临业委会“成立难”问题。由于缺乏组织主体和明确程序,业主大会筹备往往举步维艰。现在,出台政策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,新规明确居委会对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,可有效解决“开头难”问题,为业委会成立提供制度保障。最关键是需要发挥居委会的作用,有作为有担当,架起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,让物业服务到位,让业主住着舒适,促进社区、小区的和谐与文明。
作者点评:
《物业费“强挂钩”服务:基层治理的民生温度》
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《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,以法律刚性确立物业费与服务标准的绑定关系,为破解物业纠纷顽疾提供了制度良方,彰显了基层治理的民生导向物业服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让业主看到解决与物业之间存在问题的希望物业服务。长期以来,“服务不达标仍需全额交费”的困境,让业主维权陷入“诉讼成本高、协商无依据” 的两难。新法明确居委会协助成立业主监督小组,对照物业合同逐项核查服务质量,从根本上改变了“缴费一刀切”的不合理现状。这一变革不仅赋予业主实打实的监督权,更通过“协商-调解”前置机制,大幅降低维权成本,避免矛盾激化,弥补了以往物业纠纷解决渠道单一的短板。
居委会从“想管无法可依”到“依法主动介入”的角色转变,是基层治理的关键突破物业服务。新法赋予其指导业委会成立、调解纠纷、监督履职的法定权限,同时通过政府培训保障、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配套措施,破解了基层组织 “专业不足” 的现实难题。这种“赋权+赋能”的制度设计,让居委会成为社区治理的 “粘合剂”,推动形成业主、物业、基层组织三方共赢的治理格局。
物业费与服务质量的“强挂钩”,本质是权责对等的回归物业服务。它既倒逼物业公司回归服务本质,也让社区治理有了更具象的评价标准。随着新法落地,业主权益保障不再停留在纸面,基层治理的精细化、规范化水平将显著提升,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公平正义与民生温度,为构建和谐社区注入持久动力。
看来,物业和业主之间靠法律、制度、监督来约束,监督机制才是推动和谐的关键物业服务。最终的结果,看监督管理部门是不是有作为、有担当,是不是公平、正义,是推动和谐、融洽的重要环节。